永宁县李俊镇小城镇安置区项目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李俊镇小城镇安置区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己由永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永发改和工信发【2013】99-1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配套、县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宁县李俊镇北侧。
2.2项目规模:绿化面积约12.3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以上建设内容施工。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清有效的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证、区外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等资质文件扫描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4年11月27日至 2014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为永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 地 址:银川市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
联 系 人:朱晓峰 联 系 人:胡海波
电 话:13995102861 电 话:0951-7653719
传 真: 传 真:0951-501353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sssh@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银川市小南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64001120400059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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