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HT-G-2014080 2、招标项目内容: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虎门 销烟场景提升”项目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用途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虎门 销烟场景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 林先生13506997809 | 福州市 |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11月28至2014年12月14(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4层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项目联系人:吴明珠 联系电话:0591-83300142-816 传真:0591-83300143-811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及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 (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12月18 日上午 9 :00 之前递交到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4层01室)开标大厅。 9、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份(纸质版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 特快专递费,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10、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507012830002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