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3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民人行天桥及周边道路交通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2014】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市城建资金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环城西路与环城西路北段86弄交叉口。 规模:主桥上跨环城西路,全长44.5米,宽4米。 项目总投资:1307.05万元。 招标控制价:6708904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它要求: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入围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拾叁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至时间2014年12月17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联系电话: 0574-8718715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 2014年12月4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地址:宁波江东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俞国辉 联系电话:87301304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11室 联系人:何海鸥、陈薇 电话:0574-87190614 传真:0574-87193548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