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春县轻工基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XYC14174
二、项目名称:轻工新城市政基础设施照明配套工程
三、货物主要内容:轻工新城市政基础设施照明配套工程设备,1批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交付期:签订合同后30工作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六、交付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地点
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限价为人民币:陆拾贰万玖仟叁佰肆拾元整(¥629340元),凡超出本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11 月 27 日起至2014年 12月 18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19日 14: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4年 12 月 19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总机),传真:0595-22507398,邮编 362000。
十三、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9070210010010001407810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五、本次采购不允许整件原装进口产品参加投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永春县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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