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禅炭路(吴屋村路口-旧石塘路口)道路扩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0243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禅炭路(吴屋村路口-旧石塘路口)道路扩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44062014110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禅炭路(吴屋村路口-旧石塘路口)道路扩宽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编号14060581101000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南海区狮山镇东部,是连接松夏工业园与松岗中心城区的城市主干路,道路总体呈北南走向,起点位于吴屋村路口(规划汇景路口),终点位于旧石塘路口(现状石碣路口),线路长5.3公里。沿线与松夏大道、松夏工业大道、桃园路等主、次干路平交。

2.3 计划工期:所有工程必须在240个日历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预算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人民币72,630,796.32元。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65,367,716.69元。

本次道路扩宽改造主要内容为车行道由双向4车道扩宽为双向6车道;对现状道路路面进行病害处理;增加人行道,完善排水设施,对现状各类管线进行必要地迁改并加以保护,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重新布置照明灯具,增设人行道树木绿化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投资约7300万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指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4.6   专职安全人员:至少2名,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印章)。

4.10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10.1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市政相关专业包括: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市政桥梁、市政道桥、给排水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4.10.2 施工员:至少4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10.3质检员:至少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10.4材料员:至少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10.5造价人员:至少1名,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书。

4.10.6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4.11  拟派本项目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在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购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印章】。如不依时提供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方式一、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陆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05  传真:0757-83939018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工商银行现金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帐号:2013028309200012980;③开户银行:工行佛山高新支行;④款项来源:禅炭路工程文件费;⑤缴费金额:1000元。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4年12月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和招标书工本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备注:领取招标书工本费的发票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室)处办理,过期将不予办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79.9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备查。

7.2.递交时间:2014年12月25日 上 午 8 时3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7.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7.4、递交人员要求:

7.4.1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4.3、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B8B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757- 8119901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陆小姐   陈先生

电 话:0757-83939005,83805703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4H4Hsztce03@126.com

报名期限: 2014/12/1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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