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新城新开河社区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湖新城新开河社区绿化景观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湖新城新开河社区绿化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太湖新城新开河社区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共分二个区段。
南区为1#~220#、467#~484#、加23#~加42#的设计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工程(包括停车场区域),主要包括绿地场地清理、种植土回填、苗木种植、养护(养护期二年)及园路、广场铺装等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北区为221#~466#、加1#~加22#的设计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工程(包括南北两个绿化区域),主要包括绿地场地清理、种植土回填、苗木种植、养护(养护期二年)及园路、广场铺装等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绿地场地清理、种植土回填、苗木种植、养护(养护期二年)及园路、广场铺装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南区大写 壹佰贰拾 万元整 ,¥:120 万元;北区大写壹佰贰拾 万元整 ,¥: 120 万元。 2.6 本工程工期:南区: 110 日历天;北区: 11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 2.7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3具有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3.4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湖州市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湖州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湖登记备案管理手册》和《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湖州市内县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由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同一单位可以同时参加上述两个区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区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会员,请于2014年11月28日 8 :30至12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4.2投标申请人也可于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随带交易ID卡到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办理报名手续。 4.3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时,报名地点在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非会员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非会员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4年12月1日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非会员请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到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 5.2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每个标段每套售价300 元,现场领取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 6.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交验购买发票。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太湖新城太湖大道599-1号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镜水蓝庭9-1-202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郑工 电 话: 0572-6682901 电 话: 0572-6250311 2014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