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FQ20141128543项目名称瑞兴花园绿化景观工程 编号:KFQ20141128543 1、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瑞兴花园绿化景观工程 已经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开发区竹行镇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3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 5月1至 2015年6月30日,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瑞兴花园绿化、景观。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壹 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者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需提供绿化五大员证(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及企业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持证上岗,并同时提供上述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2011年1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至少要有一项江浙沪地区同类、同规模绿化景观工程业绩,工程业绩必须为公开招投标项目,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业绩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同类”是指绿化景观工程,“同规模”是指合同价金额需满足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必要时业主会对企业报送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无条件进行配合; (10)企业需自有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600亩),并且所种植的苗木数量及规格能满足业主要求,业主会对企业的苗木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11)业主对所报名的单位可进行必要的法人约谈、项目经理答辩,具体的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12)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3)为保证本项目管理人员稳定性,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证书中五大员岗位证书缴至招标人保管,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保留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予以退还;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需提供绿化五大员证(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有效的五大员证 4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者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职称证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近期(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① 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近期(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7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8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011年1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缺一不可),有承担过在江浙沪地区1200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7、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和CA网上投标系统,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2014年11月 28 日起至 2014年12月3日24时止到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tkfqztb.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于 2014年12月9日9时--11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服务台(新开北路宏兴路南)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网上报名回执(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报名经办人在报名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一份,资格预审文件可以从http://www.ntcetc.cn上获取。资格预审须知从本公告内的附件中获取。若在规定的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精神,资格预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9、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评标。 二、有效报价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值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单位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 分,下浮1%扣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定标:评分采用百分制,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人,如果报价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10、招标人: 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雷 招标代理: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桑晖 电话:0513-85505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