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福清市太城溪绿道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0381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清市太城溪绿道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4046号
开标时间:2014-12-16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太城溪绿道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4】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石竹街道太城溪两岸;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清荣大道,终点至西环路。道路总长1800米,,绿道设计宽度2.0-3.0米。建设内容为沿太城溪两岸建设步行道与自行车道结合的综合慢行道,沿线布置标识牌、休憩平台、两侧绿化提升改造等。财政核定的工程控制价为214951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太城溪绿道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程控制价为¥2149518元,K值= 12 %,发包价为¥189904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预算);
福清市财政局(审核);
2.7.2.设计单位:泛亚远景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7.3.代建单位:无         ;                            
2.7.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养老保险{指具有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的证明书,且加盖社保公章}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3.4.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备注:
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须提前三天与招标人联系。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 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9: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委托人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或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登记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邮编:350300    
联系电话:0591-85283162 传真:0591-85239331
联系人:林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邮编: 350002 ;
电话:  0591-83355601   传真: 0591-87568787 ;
联系人:小   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清市财政局   ;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福清支行;
帐    号: 1513 0142 1000 0023 。
注明用途为:“园林处  福清市太城溪绿道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内

报名期限: 2014/12/2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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