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城南河沿线公共绿化养护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xml:namespace> 1、项目编号:PKZC-2014GK059; 2、项目内容:南京市浦口区城南河沿线公共绿化养护项目;详见第四章。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及养护管理,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在浦口区范围内拥有固定办公、管理用房、日常养护车辆、设备及作业材料的存放场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如投标人为南京市市属、区属(园区)国有企业的,应符合“宁政办发〔2014〕91号”文件的要求。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报名、考察现场及答疑: 5.1、报名时间: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至?xml:namespace>2014年12月5日下午15:30截止前(过时不候),自行前往南京市浦口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中心三楼301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浦珠南路21号,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报名。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并考察过现场的投标供人的投标文件。(以现场签到为准)。采购单位报名联系人:吕洋;电话:025-58405156、13813013062; 5.2、携带的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满足本次采购的资质要求); 5.3、考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在接受投标供应商报名的同时,将统一安排投标人考察现场并同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保证金原件不需封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采用转帐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采用电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备注: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南京本地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建议采用同城转账支票方式。 7、招标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如出现招标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各拟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在开标前注意查看www.njzc.gov.cn网站(区县采购栏)。 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9、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19日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9日上午9:20。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吕洋;电话:025-58405156、13813013062; 12、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江启昌 联系电话:025—58311840 联系传真:025--58311896 办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楼101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 13、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银行及账号: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481958216886。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