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工业园茶红路与蓉湖路交叉口道路景观工程已由 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招核[2014]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阳工业园茶红路与蓉湖路交叉口道路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 2.3 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为15亩; 2.4 工期要求: 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桂阳工业园茶红路与蓉湖路交叉口道路景观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喷泉、亭子、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9 本项目合理定价:人民币伍佰壹拾贰万玖仟捌佰伍拾陆圆贰角伍分(¥5129856.2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需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已录入郴州市住建局《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结果汇总表》。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园林绿化 专业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从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共抽取9家。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参加资格审查会议和开标会的投标人必须派相应的人员参加,否则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Ⅰ) □综合评估法(Ⅱ)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需在以下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2014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22日17时(以到帐为准)。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和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8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期内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⑥《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已录入郴州市住建局《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结果汇总表》的证明材料(郴州市外企业)①②③④⑤⑥⑦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7.2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单位报名登记合格后,现场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200元/份、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2 月 23 日 15时 00 分,地点为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和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和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 12 月 23 日 15时 00分;开标时间为:2014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4年 12 月 23 日 15 时 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桂阳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5-4470536。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办事处柏树村 联 系 人: 饶凯 电 话: 0735-44804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项目部: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3室 联 系 人: 廖琼 廖慧芳 李懿桓 电 话/传真: 0735-2177465 、2862088 代理公司专职人员:李诚(4057号)周博(4821号)丁妮妮(29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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