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4261 开标时间:2014-12-16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42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江区交通路等沿线景观综合整治工程第1标段(施工)已由 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台发改[2014]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东西河沿线,该路段位于东西河畔,西起白马中路,东至加洋路。 2.2工程建设规模:该路段全长约540米,涉及整治楼体11栋处,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136.394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台江区交通路等沿线景观综合整治工程第1标段(施工),具体楼体包括南天照天君宫、嘉园村2#、4#、9#、11#、福州干部学校、山海花园2#、福州市委党校宿舍、白马花园7#、8#、11#。 招标内容:包括台江区东西河沿线的南天照天君宫、嘉园村2#、4#、9#、11#、福州干部学校、山海花园2#、福州市委党校宿舍、白马花园7#、8#、11#的立面景观整治及店招店牌整理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 ; 2.6.3.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金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依据相关文件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9 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01日至2014年1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网络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相关文件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12月16日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 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统一提供的专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统一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将加密生成的文件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同时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有效的网络匿名报名号。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更新至新版本v3.5.0,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其他 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检察机关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或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 台江区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A区24层 电话:0591-83370327 联系人:林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联系电话:0591-87571681 传真:0591-87571681; 联 系 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4261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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