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投字【2014】2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鄂旅投黄梅禅宗文化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已完成了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资金筹集等前期工作,于2014年12月1日在黄梅县住建局进行了报建,并于2014年12月1日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招标条件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①朝圣大道道路全长1020.907m,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城市主干道,行车速度40Km/h,双向六车道。K0 000-K0 163段具体为:2?20.0m人行道;K0 163-K1 1020.907段采用“一块板”形式,具体为:2?15.0m机动车道(机非混行) 2?5.0m人行道,机动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结构:磨边花岗岩 3cm厚1:3水泥砂浆座浆 15cm厚C20混凝土基层。配套管网工程。
②换乘点至五祖寺连接道路全长650.878m,道路宽度为8m。2?3.5m机动车道 2?0.5m硬路肩,机动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预计投资约:1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五祖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2月,工期:21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2.2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于本工程施工的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市政专业的建造师,该建造师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即为本工程投标的法人委托代理人,此委托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的施工全过程中均不得更换,除法人外。
4.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2月8 日下午3时前从本公司基本银行帐户转交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注:投标企业在有效的年度备案时,已提交诚信承诺金壹拾伍万元的,无须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诚信承诺金伍万元的,还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企业报名参加资格后审的应已经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有效的年度备案手续。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4年12月2 日至2014年 12月8 日(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 12月8日17:00)前登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219.138.92.246:8002/)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施工图纸于开标前15天挂网。
6.2报名资料费400元,投标人的资料费必须在2014年12月8 日下午3:00前,从本公司银行帐户转交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本次报名及投标无效。
6.3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梅县南街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403533992168帐号:100075230360016668。
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费和保证金:在点击相关缴费窗口之后,分别弹出一个相对应的订单信息,其中的收款账号分别为实际账号(100075230360016668) 5位的虚拟号),收款单位应填写清楚。支持网银付款或柜台付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3 日上午9:00时,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的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盖章):湖北鄂旅投黄梅禅宗文化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7133328508
代理公司(盖章):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公司联系人:柳女士 电话:189727290198
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翟主任 电话:1517132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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