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陶朱广场景观及道路工程,己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定陶县城新区。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景观工程:建设用地约2.46万平方米,包括场地铺装、小品、绿化及配套设施等工程。
太和路工程(府前大道-环湖路):全长约390米,包含道路、排水、给水、园林等工程。
以上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承担在建工程。
3.3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4前来报名的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必须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参加开标等投标活动中凭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
⑤ 拟派往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
⑥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会议开始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企业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华路中段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 系 人:赵主任
电 话:0530-626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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