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125团昌盛里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给水、排水、供热、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七师125团昌盛里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给水、排水、供热、道路建设项目已由 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14】2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七师125团,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七师125团昌盛里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给水、排水、供热、道路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 七师125团
2.3 建筑规模:拟建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网及小区道路等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本工程招标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6.1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该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及压力管道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相关良好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月2日至 2014 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6 时至 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报名时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安全教育培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业绩证明资料(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4 年12月2日至 2014 年 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6 时至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七师125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七师125团 地址: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
邮 编: 833200 邮 编: 833200
联 系 人: 乔昆 联系人: 费永强
电 话: 0992-3957995 电 话: 0992-3234491
传 真: 0992-3957995 传 真: 0992-3234491
电子邮件: 1154687428@qq.com 电子邮件: XJHY888888@126.com
开户银行: 奎屯农行头台支行 开户银行:中行团结东街分理处
账 号: 616701040000464 账 号: 10820893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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