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横店镇三景头村河边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横招[2014]13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阳市横店镇三景头村河边道路硬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东阳市横店镇禹阳社区三景头居民小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东阳市横店镇禹阳社区三景头居民小区内; (2)工程规模:河边道路硬化及排水管道铺设等工程。预算价:1058120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应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之验收合格要求; (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范围内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且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为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退休返聘人员除外);②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数据库;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14年12月2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乡镇招投标”栏中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 (请点击本公告后的“点击下载招标资料”等字样链接下载); (2)投标人需要纸质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请于2014年12月8日16时前与横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横店镇医学路18号,老镇政府四楼),联系人:张煦春,联系电话0579-86586832(注:评标时如发现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含工程预算书,在投标确认时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300 元。 (4)经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投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取消) 5、网上报名与投标确认 (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 9日 8 时 30 分; (3)投标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携带网上投标报名确认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横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横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8.其它 (1)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于2014年12月9日 8 时 30 分前进入以下账户内,户名:横店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其他账户,账号:201000027955393000004,开户行:横店信用社。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许立康 13967431981(横店网631981)
东阳市横店镇禹阳社区三景头居民小区 2014年12月 2日
备注:若报名后不参加投标1次的,暂停在横店镇内投标一个月,累计2次暂停六个月,累计3次以上暂停十二个月。 点击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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