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溪口镇自来水厂工程已由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奉发改溪投【2014】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溪口镇风景区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公园路至两岸文化交流中心)已由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溪投[201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溪口镇人民政府,受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人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工程的施工以合并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自来水厂位于亭下湖高岙村,亭下水管局南侧;污水管网延伸段东起溪口镇公园路路口,西至溪口两岸文化交流中心。
规 模: 5万吨/日净水厂一座及至镇区清水管线约6.7公里,污水管道全长约5.2公里。
项目总投资 :自来水厂项目总投资16294万元、污水管网延伸段项目3200万元。
财政已审的预算价:8964.0528万元,(其中自来水厂工程7573.7484万元,污水管网工程1390.3044万元)
计 划 工 期:54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5万吨/日的净水厂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水泵房,叠层池(折板反应、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合为一体)、气水反冲洗滤池、反冲洗泵房、加药间、配电间、排水排泥池、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等水厂构筑物和综合楼、仓库、传达室等配套建筑物,铺设至镇区配套给水干管约6.7公里;溪口镇风景区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公园路至两岸文化交流中心)敷设管道总长约5.2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 / 。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是列入《2014年度奉化市政府投资中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市政专业2000万元及以上类别的施工企业且未被清退出该名录库。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工程建设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壹级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中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
专职安全员:2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工程建设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奉政发[2011]201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下午16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街518号),持《企业介绍信》、奉化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中任选一种形式,且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单位网银形式的请提交银行电子回单,以转账支票形式的,则须先至溪口镇政府财政局办理手续)
收 款 人: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310 1995 3400 5050 44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为投标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0574-8887399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 2014 年12月2日至 2014 年12月8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自来水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奉化市溪口镇亭下湖村 地址:世纪大道北段555号20楼
邮编:315502 邮编: 315010
联系人:毛汉忠 联系人: 沈鑫侃
电话:0574-88859729 电话: 0574-87194977
传真:0574-88859756 传真: 0574-87194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