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雷州市卖鱼街道路改建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 雷发改[2014]179号 批复单位 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施 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雷州市卖鱼街道路改建工程(第二次) 招标单位: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改建规模为建筑道路长度410米,宽7.5米,增设道路南侧排污沟394米。 工程预算总造价:1334370.58元。 工程地点:雷州市卖鱼街。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15时30分。 报名地点:雷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投标报名人交纳报名费100元及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主项或增项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外市企业必须取得湛江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入市批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 , 并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报名,否则不接受报名; (6)投标人必须有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7)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需年审的证件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单位联系人: 银先生 联系电话:0759-8853008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9-2221810
招标单位: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人 王祝丹 发布日期 2014-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