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0608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王家湾路(杨峰路至普瑞大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 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王家湾路(杨峰路至普瑞大道)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工程已经望发改投[2013]177号、望发改招[2014]108号文批准建设,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3. 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助理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湘建建函[2010]373号、长住建发〔2013〕146号的要求,最低配备为5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并提供近六个月(2014年6月至2014年11月)的社保证明; 6.没有因违规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 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外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应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段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1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壹万元(¥1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账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王家湾路工程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王家湾路工程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1、本项目采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4年12月 10 日下午 3 :00时(北京时间)整,投标人应于2014年12月 10 日当日下午 3 :00时前到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签到(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望城区城乡建设局院内办公楼附楼二楼)。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时间如有变动,则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 3、集中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1)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携带当月有效介绍信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到本招标公告指定地点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 (7)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8)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岗位资格证件真实性证明原件及相应的查询网站; (11)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2)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13)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5、投标人提供的集中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内容须与其报名时提供的复印资料一致。 6、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7、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出入围通知书。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集中基本资格入围的投标人持招标代理公司发出的入围通知书到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望城大道96号湘峰广场27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
报名期限: | 2014/12/4至 2014/1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