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一路(将军路-点军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46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宜昌新区江南生态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建设规模:宜昌市点军一路(将军路-点军路):城市次干道,长540米,规划红线32米,双向4车道,沥青砼面层。 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及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基础及交通、各类管线预埋及连接井、边坡防护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提供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且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⑵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已完成沥青砼道路工程施工管理;(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补充考核内容);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 7、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2011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或在建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城市主、次干道累计长度不小于 5km;或公路工程累计长度不小于10km)。(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以供核查。若提供了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无效。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应为70分及以上;(信用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及分值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并当场公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上午9时30分至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时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10时0分。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该中标人《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 12月 5 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新区门户网》、《三峡日报》。 招 标 人:宜昌新区江南生态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金安阳光21楼 联 系 人:宋妍妍 电 话:0717-6775732 日期:2014 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