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幸福村庄(穆斯林文化村)广场、长廊及北大门牌坊工程己由吴忠市利通区经济发展局以吴利经发[2013]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幸福村庄(穆斯林文化村)广场、长廊及北大门牌坊工程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刘家湾村东至刘家湾村养殖场,西至苦水河、南起文战沟、北至秦渠。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中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范围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进宁企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有过同类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 12月 9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n)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和进宁备案登记证),要求上传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字迹印章清晰可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 12月 9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 地 址:吴忠市裕民西街29号
邮 编:751100 邮 编: 751100
联 系 人: 吴立峰 联 系 人:马 楠 杜亚宁
电 话: 13895359933 电 话:09532015177 15595335558
传 真: 传 真:0953-20151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ongyin.com.c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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