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黄阁镇、南沙街片区)维修养护服务项目、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万顷沙镇、珠江街、横沥镇、龙穴街片区)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批复文号 穗南区财预[2014]90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黄阁镇、南沙街片区)维修养护服务项目、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万顷沙镇、珠江街、横沥镇、龙穴街片区)维修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 现对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黄阁镇、南沙街片区)维修养护服务项目、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万顷沙镇、珠江街、横沥镇、龙穴街片区)维修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标段一: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黄阁镇、南沙街片区)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标段二: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万顷沙镇、珠江街、横沥镇、龙穴街片区)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99106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任君 联系电话:135601463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标段一:黄阁镇、南沙街片区共有路灯数量约为10600杆,具体数量以实际核实为准,维修养护期为3年,3年维修养护费用约为2600万元。 标段二:万顷沙镇、珠江街、横沥镇、龙穴街片区共有路灯数量约为6800杆,具体数量以实际核实为准,维修养护期为3年,3年维修养护费用约为15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标段一:对黄阁镇、南沙街片区内现有路灯的电线(缆)、灯杆、灯具、自动控制系统等设施进行日常养护、指定养护、巡查、日常维修及指定维修等工作,负责片区内照明线路和设备的被盗修复工作,以及灯杆、灯具、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环卫清洁工作,并代缴路灯电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中相应条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二:对万顷沙镇、珠江街、横沥镇、龙穴街片区内现有路灯的电线(缆)、灯杆、灯具、自动控制系统等设施进行日常养护、指定养护、巡查、日常维修及指定维修等工作,负责片区内照明线路和设备的被盗修复工作,以及灯杆、灯具、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环卫清洁工作,并代缴路灯电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中相应条款及工程量清单。 (注:如在合同服务期内需对路灯进行节能改造,招标人有权另行招标,灯头部分将由节能改造中标人负责养护服务;自节能改造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之日起,业主将不再支付灯头部分的养护服务费。) 3、标段一招标控制总价为:26791924.42万元(其中日常维护限价为13150709.13万元,指定维护限价为1138436.82万元,指定维修限价为12502778.47万元); 标段二招标控制总价约为:15407834.05万元(其中日常维护限价为8817629.52 万元,指定维护限价为793427.46万元,指定维修限价为5796777.07万元)。 本次投标采用投标总价和单项工程报价双控制,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标段的招标控制总价,同时各单项工程的报价也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投标限价。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不能兼中。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 2014年12月6日0时0分至2014年 12月10日23时59分。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1、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1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窗口。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0万元/标段,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以上费用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报名地点: 投标人按指定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区环岛路290号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套/标段,由招标代理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文件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如无特别说明,资格条件同时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不含暂定级);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和机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已完成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安装或维修养护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或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 (1)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如其中一个标段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正常招标。 (2)中标原则 ①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在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标段二的中标资格。 ③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④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3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人申请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发布人 任君 发布日期 2014-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