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明建招[2014]S057号 开标时间:2014-12-2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明建招[2014]S05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如意湖景观工程(二期)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4]基字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明生态新城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面积9699平方米,水体面积47328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474平方米,广场及硬化铺地面积6236平方米,木栈道面积330平方米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园林建筑及园林绿化种植养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不低于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20%的金额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2月9日至 2014 年 12 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00 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人民币 200 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 22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0万元 。 6.4. 投标保证金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12月23日 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项目经理),拟派出项目经理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内,邮编: 365500 ; 电话:0598-8862815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沙县建设大厦五楼 ,邮编: 365050 ;电话: 15159199463 , 传真: 0598-5865709 ;联系人:王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 158 434 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836 电话: 0598-58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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