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工程建设步伐,规范工程管理,拟对角美白礁村公园景观绿化工程选择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具体事项如下:?xml:namespace>
一、项目概况:
1.1、比 选 人: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
1.2、项目名称:角美白礁村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1.3、工程规模及承包内容:角美白礁村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本工程预算价为1209253.86元;
1.4、工期:总工期60个日历天,苗木养护期: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养护期内或发生苗木死亡需补种同品种苗木,直至养护期满)。
1.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2.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二级或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比选人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比选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比选项目(选段)施工的能力
2.6、本比选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规定。
三、比选方式及发包价:
1、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2、比选办法:随机抽取中选法(K=20%)。
3、本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 967403元 。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xml:namespace>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新城国际2栋2单元906室)购买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份标书为人民币叁佰元整。
五、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5.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2月19日8:30时(含)前;
5.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方式在比选现场提交(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5.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六、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时间:2014年12月19日8:30时;
2、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9日8:30时(比选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3、比选地点:角美镇龙泉御墅政府办公楼3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台商投资区网(http://www.zhangzhou.gov.cn/)等网站及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公开栏、角美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比选人: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0596-6668476
2、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邓、小王;联系电话:0596-2682006
比选人: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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