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变更招标公告 一、原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根据“宁建(城)发【2012】8号文件 第二十四条 外省一级园林绿化企业可进入我区进行园林绿化经营,并持资质证明文件和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项目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方可从事园林绿化经营活动。”的规定, 现变更内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外省市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取得银川市园林局备案通过。”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子监狱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 联系人:吴科长 电话:13995315725 代理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林平 刘婷 电话:0951-8569287 传真:0951-8569287 电子邮件:bjdfht163@163.com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栋15号楼908室 邮编:7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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