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澧县文物局 ( 采购人)的委托,对 澧县澧阳平原史前遗址抢救性保护展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 格 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的名称: 澧县澧阳平原史前遗址抢救性保护展示工程 2、项目预算: 人民币 5976848.00 元整 2.1项目内容:(1)、澧县博物馆国保单位展览工程。(2)、澧县八十垱遗址抢救性保护工程(3)、澧县鲁家山遗址保护工程。 3、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LX2014-045 委托代理编号: HNTJCG2014-013 4、 投标人 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湖南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古遗址保护; (2)具备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及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并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3)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4) 项目负责人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5) 文物保护工程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齐备,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 5、招标文件获取: 5.1、从 2014年12月8日起至2014年12月 31 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或《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4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按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9:3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开标时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9:30 分。 6.3 开标地点: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6号楼2楼二开标室)。 6.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 招标 文件要求密封 的 投标 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 收。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五万八千 元整(人民币)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特别提示:1、该系统无法退还个人账户汇入的保证金。2、省外建行系统内转账须选择汇划方式。 开户名称: 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县澧浦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 1014 3068 7459 3139 9900 81 23 55 7.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建行联系,联系电话0736-3230637 7.4、缴纳时间2014年12月12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澧县文物局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 毅 联 系 人: 易云 电 话: 0736-3222940 电 话: 073 6 - 3228708 1 5080630108 地 址:澧县文物局 本项目地址:澧县金源世家2栋3单元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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