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师129团新华苑小区基础设施配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七师129团新华苑小区基础设施配套、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发改委以第七师(社会)备[2014]01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兵团第七师129团,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师129团新华苑小区基础设施配套、绿化景观工程
2.2建设地址:129团新华苑小区 2.3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12444.6平方米
一标段:基础设施配套:室外配套给水管网1097.4米,排水管网1088.5米,暖气管网891米;
二标段:绿化景观工程:绿化面积36700.8平方米,道路硬化39407.5平方米,广场铺装面积3793.6平方米、园路面积1366.5平方米、停车场面积4186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本工程招标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5.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该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5.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相关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相关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2月9日至 2014 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6 时至 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时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安全教育培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业绩证明资料(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填报完整的报名情况表。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时至 14 时,下午16时至 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章)兵团第七师129团
地 址: 129团部 邮 编: 833200
联 系 人: 蒲云芬 电 话:18997707110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奎屯农行五五新镇支行 账 号:6171 0104 000 1449
招标代理机构:(章)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奎屯市传输局家属楼 邮 编: 833200
飞鸿里19棟1153
联系人: 施秀华 电 话: 0992-3330399
传 真: 0992-3330399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账 号:30-615501040004347
公司奎屯伊犁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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