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HJSC—2014117 开标时间:2014-12-2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顺昌县医院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昌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室外景观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顺发改[2009]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顺昌县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补助、县财政配套和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顺昌县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顺昌富州新区龙山路东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约人民币84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0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福建省新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另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含临时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是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是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8.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9.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4日下午 23 时 59分登录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12 月23日下午17:00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HJSC-2014117(或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 24日上午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 www.npzbtb.gov.cn、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c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顺昌县医院 ; 地址: 顺昌县城中路58号 ,邮编: 353200 ; 电话: 13809595649 ,传真:0599-8278621 ; 联系人: 许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邮编: 353200 ; 电话: 0599-7838188 13960651113 , 传真: 0599-7838188 ; 联系人: 翁小姐 。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账 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交易中心名称: 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 电 话: 0599-7857299 ; 地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顺昌县招投标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图纸。 4、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5、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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