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4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业局南侧地块(丽星银座)项目景观绿化及市政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14】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浙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东南临河道,西至丽园北路 规 模:景观绿化及市政工程面积20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10950271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市政及其它附属工程的施工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同时具备①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和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确认通过(如有);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它要求: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如有);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014年9月、2014年10月、2014年11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的资质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入围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5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97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4 年 12月 11 日至 2014年 12 月 17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浙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沈美红 联系电话: 0574-8725672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邮 编:315103 联系人:杨勤伟、魏小娥 电 话: 0574-87360849 传 真: 0574-87360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