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汉雅路新建工程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字[2014]1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吉首市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公告已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汉雅路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吉首市 2.3 工程规模:吉首市汉雅路新建工程路段全长719.96米。项目起点在人民中路吉首大学、州烟草公司之间的原雅溪村村部北侧,终点在原雅溪水泥厂接于在建G209、G319吉首绕城公路东线。路基断面形式:8.0米和14.0米车行道+两侧各3.0米人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建设内容为:路面、路基工程、涵洞工程、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工程、管沟工程及绿化、路灯工程。 总投资约:122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吉首市汉雅路新建工程(具体数量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公路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 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 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①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② 按照吉政办发[2014]9号文件要求。 5.诚信保证金 5.1 诚信保证金数额为: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的账户: 账户名称: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帐 号:1915010419200043558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湘西吉首乾州支行 5.2 诚信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诚信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吉首市汉雅路建设工程”的诚信保证金,如果没按规定注明的诚信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和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下述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本人二代身份证; ③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⑤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⑥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⑦ 诚信保证金进账单; ⑧ 诚信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 和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与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签订本承诺书,带投标单位公章前来); ⑨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注:上述资料须带原件核对审查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在吉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3 现场踏勘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 年 1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吉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楼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43—822485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吉首市市政大楼A栋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13762118086 传 真:0743- 852011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15174368720 电话 及 传真:0743-8539856 邮 编: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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