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单位名称 | 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经开大厦 |
| 联 系 人 | 钟慧耀 | 联系电话 | 0573-85620066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新凯路(凯宇-平湖大道)段道路工程 |
| 工程地点 | 新凯路(凯宇-平湖大道)段 |
| 工程类别 | 自行断判 | 资金来源 | 银行贷款 |
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 | 177.8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投资 | 约78万元 |
| 投资批复 | 平开立〔2014〕169号 |
| 工程规模 | 道路起点马长浜涵管,终点接顺平湖大道,长度约170m。主要建设内容为两侧各5m非机动车道,绿化隔离带侧石及雨水管道工程 本工程平湖大道接口处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为:60cm塘渣+35cm水稳层+6cm中沥青+4cm细沥青=105cm;非机动车道路面为4.5MPa道路混凝土,结构为50cm塘渣+25cm水稳层+20cm混凝土=95cm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 质 | 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 |
| 工 期 | 60日历天 |
| 履约保证金 | 按中标价的10%交招标人 |
投标资料要求 |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证书; 6、受托人企业养老缴费证明(截止本月,本单位缴费半年以上,县级以上社保中心盖章); 7、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开标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
发布日期 | 2014年 12月15日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14 年12月24日9:30时前 |
答疑、限高价发布时间 | 2014年12月18日 |
开标地点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1299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
备 注 |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本网站自行下载。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2014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