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南通]海港引河绿廊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1426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通]海港引河绿廊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NTS201407071027项目名称海港引河绿廊工程
一、工程名称:海港引河绿廊西侧地块配套道路及桥梁工程勘察设计
二、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三、工程内容:
1、工程地点:海港引河绿廊(通吕运河至南川河立交)西岸规划范围。
2、招标单位: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3、工程概况:海港引河绿廊西侧地块配套道路及桥梁工程,总投资估算约4000万元(投资额为暂估价,招标人不对该暂估价的调整负责),实施内容包括:
a、海港引河西岸,光阳路至新胜路之间、支道设计(9m宽、约3800m长,局部需利用现状已建市政道路,工程估算约3000万元);
b、海港引河西岸,跨越胜利河、法轮寺河两座桥梁设计(跨径约20m,工程估算约500万元);
c、钟秀路两侧横跨海港引河的两座桥梁设计(跨径约30m,工程估算约500万元)。
以上b、c项所述桥梁可能会根据景观设计的最终方案进行调整或取消,招标人有权调整中标人的实际设计工作量。
4、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
5、招标流程:(1)招标人网上公告;(2)投标人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3)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4)发布资格审查合格通知;(5)发布招标文件(含选址建议红线图、概念性规划、设计要点);(6)组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6、中标后的委托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现场服务。
四、参与招标要求:
1、申请人资质及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具备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且具有近五年(2009年11月1日至今,下同)的同类型项目设计业绩。
(2)、具有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或市政(道路、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排水乙级设计资质等级证书;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具有近五年的同类型项目设计业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是市政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具有满足负责本工程设计的经历,具有近五年的同类型项目设计业绩。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3、拟派各专业负责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具有满足负责相关专业设计的资质;近五年内完成过同类专业设计业绩。
4、其它条件: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2009年11月1日至今(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报名方式
本招标公告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5日。本次招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投标报名人须在2014年12月26日9:00-11:00将报名及资格预审材料送至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四楼投标报名窗口,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
本项目设资格预审保证金:贰万元。该保证金用以约束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期间遵章守纪的投标行为。所有报名单位完成资格预审并发布合格(结果)通知书后方可退还。
各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2月25日17:00前将资格预审保证金汇入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保证金帐户,帐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中行西被闸支行,帐号:471558227682。保证金只允许采用银行电汇方式,各投标人应在保证金递交后、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将银行电汇单原件交至招标人财务科办理统一收据(南通市崇川区濠西路19号濠西书苑主楼二楼财务科,顾女士0513-85092813)。该保证金需由各投标人以自身的名义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各投标人在办理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应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以便于银行核对),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一律无效,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六、资格预审材料要求:
投标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2、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劳动合同关系原件、参加社会保险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到近三个月的书面证明原件;4、企业2009年1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原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2009年1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原件;6、其他(必须统一采用招标人提供的附件):①报名表、②承诺函、③授权委托书。④回执申明书。
以上资料须复印后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资格预审材料一式叁份。
七、资格预审材料提交、审查及退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当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身份证的原件由招标人现场核验后当即退还给投标报名人,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人的其余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税务发票等所有原件)留下用于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招标人将网上发布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投标人可退取资格预审原件材料(资格预审文件不予退还)。
报名投标单位的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办理递交报名资料、资格预审材料、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设计招标、退还保证金等与招标有关的事务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办理。
本工程报名条件的解释权属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090353   传真:0513—85090353

报名期限: 2014/12/16201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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