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九华疏港路至滨江路帝景段排水工程项目施工已由潭发改九华[2009]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九华疏港路至滨江路帝景段排水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经开区内。 2.3 建设规模:疏港路富强路-滨江路段道路南、北两侧及穿滨江帝景住宅小区新增污水管道以及疏港路K2+086雨水管道经滨江帝景住宅小区延长至滨江路K13+580雨水箱涵入水口雨水管道,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7 招标范围:九华疏港路至滨江路帝景段排水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不得有在建工程。 3.4 投标企业进行投标活动,必须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和办理USB锁的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加盖公章一份的复印件,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USB锁。 3.5 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必须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4年12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认证后,所认信息与内容拒绝修改。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立的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 名 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78001012010010023280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2月15日8:00~2014年12月1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招标人和投标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均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湘潭市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湘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湘潭九华示范区管委会大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73207363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9号怡景财富广场9128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731)58532511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634876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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