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CRA-B2014034 新昌县天姥林场的新昌天姥林场天姥山观景台工程,经新昌县儒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儒岙镇天姥山北斗尖 2、施工内容:本工程为新昌天姥林场天姥山观景台工程,满堂基础,共二层,总建筑面积为:122.4平方米,檐高为12.8米,仿古建筑等。总投资约80万元。 3、施工日期及质量标准:180 日历天。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率范围为9%~15%)。 6、本工程不支付材料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30万元,其余工程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造价的95%,留审计造价5%作为质量保修金,五年后如无质量事故的全部付清(无息),本工程保修期为五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息)。发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的发票凭证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凡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由企业正式员工申请,企业须提供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县外企业备案登记表、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房屋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经办的需提交全权委托书及企业正式员工相关社保证明),相关原件核对后归还。 四、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招标资料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时交席位费100元。并在2014年 12 月 19 日9:00时 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现金缴到镇财办),非中标候选人退还(不计息);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则不须另行缴纳,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业主将拒收其投标书。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4年 12 月 18 日(上午8:30至11:30时)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到儒岙镇镇政府内新昌县儒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村建办)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12 月 19 日9:00时 。 七、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13967590889 潘先生 0575-86335387 王先生 招标人:新昌县天姥林场 代理机构: 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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