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福州市东湖大院道路、停车场、景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1432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州市东湖大院道路、停车场、景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东湖大院道路、停车场、景观改造
2014年12月15日
招标编号:MJ2014780号
开标时间:2014-12-3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MJ201478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大院道路、停车场、景观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东大路省直东湖大院;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325725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省直东湖大院内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围墙进行综合整治及水电等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绿化养护期为12个月;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审单位):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7.3.代建单位:/;
2.7.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其他:(1)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2014年12月19日下午5时00分,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jjsjy.com)通过不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
4.2.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代理准备,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9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注册(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3.5.1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旧版本(V3.5.0.0)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不适用于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造成开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3524;传真:0591-87849719;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605650、87605950转823、819,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 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591903084510501。
注明用途:东湖大院道路、停车场、景观改造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东湖大院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报名期限: 2014/12/16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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