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TZX-2014-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山古寺(昭阳寺)修缮(建设-移交) BT项目已由潭发改昭山[2013]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市昭山古寺,招标代理机构为 湘潭中兴有限责任造价工程师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山古寺(昭阳寺)修缮(建设-移交) BT项目 2.2 建设地点:昭山示范区 2.3 规模:修缮面积为1834.61㎡、总造价约1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 (1)投资范围:本项目仅对工程建设进行投资,投资成本即为工程总价。 (2)施工范围:昭山古寺(昭阳寺)修缮(建设-移交) BT项目设计图纸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8 BT项目运作模式: 招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前期工作,保证本项目工程能够获得批准和合法有效。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项目部)。项目公司(项目部)成立后履行中标方项目法人职责,负责本项目全部投资并组织施工、建设管理、移交。 工程项目建成后,由招标人组织交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接收、使用和保养,并根据合同向中标人分期支付回购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 1.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 3.2.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的联合体; 3.2.3. 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与具有投融资能力企业的联合体; 3.2.4. 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与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与具有投融资能力企业的联合体。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的相应资金或融资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 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3.7.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①应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书为准)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书为准)的项目负责人1人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拟任项目的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配备,且无在建工程。 3.8 湖南省以外的投标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10 投标人须承诺(其他要求): A、在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管理公司(项目部); B、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时30分。 开户名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 银行账号:78001012010010023280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 12 月19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到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826262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昭山古寺 地 址:昭山示范区 联 系 人:肖求 电 话:18673299079 招标代理机构: 湘潭中兴有限责任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地 址: 湘潭市解放南路289号(原省建三公司)二号楼四楼 联 系 人: 黄晓艳 电 话: 0731-55575220 传 真: 0731-55575220 邮 箱: 122346551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