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1456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北环工业园区次干路八(园区次干路四以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环工业园区次干路八(园区次干路四以北)道路工程已由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北环工业园区次干路八(园区次干路四以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静发改审批【2014】109号和《关于北环工业园区次干路八(园区次干路四以北)道路工程进行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静海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园区次干路八工程,路线起于园区次干路四,止于十八排支,路线全长1114米。全线采用园区次干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20米,道路荷载BZZ—100,沿线敷设d300mm—d1400mm雨污管道,道路两侧各设置10米宽绿化带,同步实施道路交通、照明等附属工程建设。 项目采用市政道路标准设计,其性质为园区专用公路。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全线道路、排水、交通及配套等附属工程。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6月30日,共计16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长度不少于1公里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每标段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5 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海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文路5号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政编码: 301600 邮 政 编 码: 300040 联 系 人: 尚国强 联 系 人: 郝文杰 电 话: 022-28932195 电 话: 022-23210356 传 真: 022-28942508 传 真: 022-27122218 |
报名期限: | 2014/12/16至 2014/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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