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滨湖新区市政综合管网(给水)工程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4-013975-0902-090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滨湖新区市政综合管网(给水)工程已经由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审批[20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泰市滨湖新区重兴路、麦子山路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共两条路,分别是重兴路、麦子山路,管道总长度5451.43米,主要包括管道安装、基础处理和阀门井等设施,总投资约48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与保修。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山东省省外企业须有进鲁登记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进鲁施工企业同时提供企业注册地和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外地企业需提供进鲁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进鲁施工企业同时提供企业注册地和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外地企业需提供进鲁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新泰建设信息网 、新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泰市东周路556号地 址: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6楼 邮 编: 271200邮 编: 271000 联 系 人: 李荣春联 系 人: 张冬 电 话: 13953836628电 话: 8221207 传 真: 传 真: 8221203 电子邮件: 592839020@qq.com电子邮件: tatxzb@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泰安市交通银行岱北西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379006114018000105710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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