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新洲乡楠木寨旅游景区建设工程,招标人为竹溪县新洲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竹溪县新洲乡,主要建设项目为新建桥墩、新修挡墙204米、新建围墙220米、新建公厕等工程。
2.2、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资金来源:2014年自筹资金。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应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叁级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专业必须为市政,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6、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之前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才能参加投标活动。
3.7、县外投标企业必须到竹溪县住建局办理资质备案手续方可报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档案查询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证书及五大员的上岗资格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 12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县供销社贸易大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5日下午15时,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县供销社贸易大楼四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月5日下午15时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招标人:竹溪县新洲乡人民政府
地 址:竹溪县新洲乡
联系人:黄朝贵
联系电话:15271379316
代理机构: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竹溪县幸福东路68号
联 系 人:周玉凤
联系电话:0719—272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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