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XZD[2014]247—1(XZZCDS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产大厦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投资字[2012]22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大厦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工程及园林绿化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金融商务区(雅苑路与凤凰中大道交汇处); 2.2本次招标规模:资产大厦室外工程及园林绿化,含土方挖填、室外面层铺装、市政接口管道清洗修复、树木栽植、草皮铺贴、花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2014年12月31日开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审批开工报告为准),2015年1月31日竣工,总工期31日历天,具体完工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确保承包范围内消防验收通过。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内的工程(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7 现场条件:具备施工条件;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丰富的室外广场工程管理经验、专业人员和设备齐全、市场信誉良好、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企业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单项工程验收报告上的最终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含)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或室外广场工程; 3.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和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的社保证明),并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在2015年1月至 2015年3月期间无在建工程; 3.5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单项工程验收报告上的最终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含)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或室外广场工程;(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不同业绩,也可为同一业绩;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验收报告) 3.6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和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的社保证明); 3.7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持证上岗、为本单位职工,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须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和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的社保证明); 3.8一旦中标,各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申报的所有人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招标人要求除外),否则执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 3.9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3.10企业没有正在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行为符合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确保企业自身投标,自身组织施工,不挂靠、不串标、不转包,不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 3.11项目经理没有正在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在开标时及中标后,投标文件中申报的所有人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招标人要求更换除外),且项目经理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五大员岗位证原件交招标人保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否则执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 3.14投标人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1单位介绍信;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供一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5: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携带本公告第4条款规定的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大厦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叠山路468号招银大厦2212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6555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联系人:顾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284946、8622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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