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DY201412053项目名称丹阳市折柳初级中学校园绿化工程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丹阳市折柳初级中学的校园绿化工程已经丹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陵口镇折柳 (2)工程规模:场地1500平方米,绿化2200平方米,雨水管130米。 (3)工程发包价为: 45.17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1月5日- 2015年2月4日,工期30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场地、绿化及排水(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或者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叁级(含)以上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时间为周二、周五上午8:30至11:30,外地企业按当地的查询时间为准)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7.本工程预算额:49.35万元,本工程预算下浮比率:10%,下浮后发包价格:45.17万元。 8.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随机抽取中标人方式”。开评标活动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8.1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投标报名顺序,由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代表该单位的号码作为抽签中标的依据。 8.2在规定的抽签时间由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三个中标候选人,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9.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2014年 12月 18日08:00至 2014年 12月 24日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107室、311室,咨询电话:0511-88968012,18652861188。 9.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10.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0.9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0.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5或15952951462)联系。 10.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11.履约担保金: 11.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 转账 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的履约保证金。 11.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入围方法和数量:经公告后满足网上随机抽取中标人要求的全部入围。 13 其他 13.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后付合同金额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55%,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保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质保期满后付清。工程付款期间不计息。 13.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13.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丹阳市陵口镇折柳 联系人:张新祥 传真: 电话:0511-86602916 邮编:2123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许飞 传真:0511-86921820 电话:0511-86921820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12月 18日至201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