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1766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云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440620141189 广云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S201412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云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政中心管理站 单位地址:南海区狮山镇 2、项目概况: 2.1广云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等,总投资约人民币1893万元。 2.2 招标内容:广云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3 工程地址:南海区狮山镇。 2.4 计划工期 工期: 90 日历天完成 (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 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具有壹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有效的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其它人员要求: A.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B.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或者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C.造价人员:至少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造价员证。 (3)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造价人员不得兼任,且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员工,并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或佛山分公司购买的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不含该月份)往前推算6个月】的有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 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曾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8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注: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日期以交(或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6、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必须提供网上页面打印并加盖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7、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 (3)信誉要求(企业状况):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8、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报名。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帐号:44001668842050965476;③开户社:中国建设银行佛山禅城中心支行;④款项来源:广云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费。注:“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时间:2014年12月19日~2014年12月2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 电话:0757-86680001 联系人:杨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开户证明、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5年01月08日上 午 9 时00 分~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作为投标资料组成部分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4、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及南海区狮山镇政府政务网(http://www.shishan.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政中心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地 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邮 编:528225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温先生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6632416电 话:0757-82258808 传 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2014年12月 |
报名期限: | 2014/12/19至 201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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