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534140086-002 | 所属地区 | 清河县 |
工程名称 | 清河县城区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四标段(二次) |
建设单位 | 清河县建设局 |
工程地点 | 长江街(太行路-清临渠)、祥和街(太行路-渤海路)、黄山路(运河街-荣合街) |
建筑面积 |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
招标代理单位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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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579.8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方式 | 829097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4-12-18 08:4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4-12-24 17:2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12-18 08:4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12-24 17:2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4-12-18-2014-12-24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二次) 项目编号:130534X14080 1、清河县城区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四标段已经县政府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经清河县招标办备案,就该工程发布本招标公告。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清河县城区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四标段工程规模及范围:长江街(太行路-清临渠)①:道路设计中心线长1629.78米 、 ②红线宽:60m③沥青路面宽:26m④路面下建设排水方沟; 祥和街(太行路-渤海路)①:道路设计中心线长1605.09米、②红线宽:36m③沥青路面宽:12m;黄山路(运河街-荣合街)①:道路设计中心线长927.005米。②红线宽:60m③沥青路面宽:6-8m④路面下铺设排雨水管道,两侧便道硬化。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江街(太行路-清临渠)、祥和街(太行路-渤海路)、黄山路(运河街-荣合街),工期210天。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书(要求提供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至少各一名,必须提供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B类证)、外省企业的进冀备案证明、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至 201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时4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2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河北省及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否则将不能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300元/套。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联系电话: 0319- 8299100 0319-8297111 联系人:黄百祥 于春雷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注意事项:报名时应由项目经理持有效证件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其他人报名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电话: 0319-8299100 0319-8297111 联系人: 黄百祥 于春雷 日期: 201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