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明光市人防大楼周边绿化提升工程
2、招标人:明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明光市人防大楼周边绿化提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工程工期:20个日历天。
3、工程质量:合格。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5、本工程中标价:本工程控制价为204127.06元,以204127.06元作为中标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为小额工程类项目备选库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
2、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在滁州市招投标领域有不良行为,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小额工程备选库内企业,请于开标时间前携带投标函(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至开标现场(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逾时到达的或者未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第1条要求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资料。
3、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16:10时。
4、开标地点为:明光市祁仓北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祁仓路98号)安徽省明光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第二开标室。
五、投标须知
1、备选库企业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与图纸核对,误差±3%或1000元以上(相较于施工图纸内容)时,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两日提出,如未提出即视同认可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工程结算时即使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工程价款也不予调整。中标后,不得放弃中标资格,否则将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同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2、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投标函的相关内容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签订背离其实质性内容和其他协议。如因投标人原因3日内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3、中标价应是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工程的全部费用,包括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及使用费,技术组织费等其它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价(综合单价较控制价同比例下浮)提交规范的商务标文件一正两副(中标价的软件版已挂网,中标人不得更改其中内容)。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次年秋季再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待工程完工2年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余款七日内全部付清,养护期内若有死苗需无条件补植。
2、工期延误处罚: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时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
(2)合同价款调整的计价方法执行合同文本的通用条款。
七、招标费用
中标单位按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交纳招标交易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收费标准的80%交纳招标代理费。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光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代理机构:明光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 系 人:王选晓 联 系 人:朱风雷
电 话:13855010970 电 话:1595507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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