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界石镇-鹿角镇C线(界石小学、桂花村安置房和界石文化服务中心)污水管网工程已由 巴南发改发〔2014〕634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 重庆市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区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选择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选择,特邀请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选择。
2.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
2.1本工程拟在界石小学、桂花村安置房和界石文化服务中心新建DN400的污水管网1174m,DN500污水管网87m,83座检查井及附属构筑物。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约883.05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发【2003】857号文件规定下浮标准下浮20%计取。费用由招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2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包括:
(一)根据甲方提出的工程技术条件和其它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后审文件;
(二)按照有关招标管理规定办理招标文件的报审;
(三)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信息;
(四)出售招标文件;
(五)组织提疑、释疑和现场查勘;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甲方组建评标委员会及确定评标办法;
(七)协助甲方组织开标会议,并主持开标仪式;
(八)接受投标文件,对评标过程中废标情况进行现场通报;
(九)协助甲方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及向投标人询标,进行技术商务澄清;
(十)根据评委会意见编制并形成评标报告;
(十一)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招投标报告;
(十二)向投标人通报招标结果,代招标人收取和清退保证金;
(十三)按规定内容将相关招标文件、资料整理后移交甲方;
(十四)合同备案
(十五)接受委托的有关招标的其它事务。
3.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参与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招标代理_乙_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及年检合格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现场查验)
3.2 外地入渝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入渝备案证明(原件现场查验);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和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为双面);
3.4 2012年12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招标代理业绩。(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现场查验)。
4.选择有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4年12月 23 日 10 时前(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资质审查材料递交到巴南区发改委招标投标科(区政府行政中心大楼1518房间)。
4.2密封及装订要求:上述文件应当密封在文件袋封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密封袋正面写明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须打印封面,逐页加盖公章),字迹、资料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辨。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进入代理机构选择。
4.3抽取方式:抽选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如果报名单位超过7家的,直接采取随机抽取7家单位进入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为中选单位。若报名单位不足7家(含7家),则全部单位进入资格审查。被抽中的参选人为中选人,中选人不得放弃。
5.费用收取
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交易中心缴纳综合服务费500元整。
6.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盖章):重庆市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黄溪口69号
邮 编:401320
联系人:周青
电 话:15123199214
传 真:023-6621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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