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民政局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民政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随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随县民政局院内,计划投资约49.8万元,计划工期30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招标范围详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说明。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项目经理未被押证管理和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
(2)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企业在册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3)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状态良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身份证及下列原件在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一单元3楼)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联系电话和邮箱;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拟派项目经理证书,企业在册的五大员证;⑤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⑥2012、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资质证照为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的无效,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月12日15时00 分,地点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递交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经招标人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0.5万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代理人办公、传真电话:0722-3315803、33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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