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289 开标时间:2015-01-06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2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公安厅—西湖宾馆路口改造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以西湖宾馆交叉口为起点,往东直至华林路与鼓屏路交叉口,往北经铜盘路直至铜盘路市场门口,往南直至北大路段福建省直属机动幼儿园门口; 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总长度975米;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4598977 元。 2.3.招标范围:以西湖宾馆交叉口为起点,往东直至华林路与鼓屏路交叉口,往北经铜盘路直至铜盘路市场门口,往南直至北大路段福建省直属机动幼儿园门口。 2.4.招标内容:旧路面破除积修复、沥青混凝土加铺、交通标线、排水管道、沿线井盖调整。未包含园林绿化。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 ; 2.7.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7.3.代建单位:/ ; 2.7.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招标项目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备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通用本》附表7后)附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1.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1.7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属于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8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9投标人应自有沥青混凝土施工摊铺设备(摊铺设备,提供设备所有权凭证); 3.1.10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沥青混凝土拌制设备(若为自有的,应提供设备所有权凭证;若拌制设备为租赁的,只允许出租方租赁给一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出租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租赁给两个或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并提供出租方设备所有权凭证及双方的租赁合同,并注明本项目名称)。且拌制厂须设在省公安厅为中心,方圆50公里内的区域; 3.1.11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1.12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网络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注: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制作。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1月6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网络匿名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个报名号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4.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办公地址:福州市工业路29号,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931209,联系人:兰羚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五层,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0591-87877600-655;传真:0591-87877519; 联 系 人: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289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