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2014年城区绿化养护二标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SYA20141222616
泗阳县2014年城区绿化养护二标段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城区繁荣路、朝霞路、桃源路、北京支路等15条道路; (二)工程规模:绿化养护总面积约188378平方米,具体包括: 繁荣路(众兴路——文成路)(含新港湾西门绿地、海天小区西北角绿地)绿化养护面积为15361平方米、桃源路(众兴路——北京路)(含道路两侧绿地)绿化养护面积为12433平方米、北京支路(市民东道——上海路)绿化养护面积为2225平方米、文化广场绿地养护面积为5381平方米、上海北路(北京路——泗水大道)(含上海路与文城路渠化)绿化养护面积为57863平方米、建凌路(上海路——解放路)(含泽园未来城南门绿地)绿化养护面积为9765平方米、振兴路(桃源路——解放路)(含水仙楼菜场西北角绿地、陶然亭门口绿地)绿化养护面积为2750平方米、人民路(众兴路——电视塔)绿化养护面积为12000平方米、解放路(众兴路——北京路)绿化养护面积为7551平方米、淮海路(上海路——西康路)(含上海路与淮海路渠化、西南角三角绿地)绿化养护面积为42135平方米、相文路(银河路——文成路)绿化养护面积为4648平方米、朝霞路(桃源路——洪泽湖路)(含道路两侧绿地)绿化养护面积为15754平方米、迎宾路绿化养护面积为125平方米、芙蓉路绿化养护面积为387平方米,投资额约197.82万元; (三)养护与管理内容:乔木、花灌木、设施、环境保洁、草皮修剪、打药、施肥(每年春季、冬季各一次)等; (四)养护期限:三年;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合同价款每月拨付,即在每月月底由招标人对照“工程项目质量标准”按照每月不定期考核结果核定后拨付费用。 三、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到场要求 (一)开标时间:2015年 1月4日15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 (三)到场要求: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 (三)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6、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一)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4日8时30分至2014年12月28日17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逾时不再办理; (二)由于我县“一键朝阳”系统诚信库已升级,现在统一使用宿迁市投标企业诚信库,投标报名单位未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或者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激活入库的,请到宿迁市洪泽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联系人:唐杉杉。激活入库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6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袁丁(企业入库)。 (三)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于2014年12月24日至 12月28日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下载或不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四)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至一年内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凡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压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理,还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八、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0527-85278006,工程科:0527-85278005,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联 系 人:严晓晓 联系电话:13773989763 传真:0527-89662652 咨询电话:0527-85252652 招标人代表:李荔 联系电话:13852805820
编制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并盖单位章)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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