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广场绿化及市政设施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Z-2014-1745 1、招标条件 兰考县人民广场绿化及市政设施养护工程已由兰发改审【2014】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内容:兰考县人民广场绿化及市政设施养护管理,面积70892㎡; 2.2建设地点:裕禄大道西侧,兴兰大道北侧,阳光路南侧,中山北街东侧; 2.3项目投资:240万元/年;养护期为三年,共计72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兰考县人民广场音乐喷泉、绿化及市政设施养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养护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养护期:三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兰考县绿化养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2月24日至 2014 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五楼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以上资料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和3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于2014年12月24日至 2014 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拾万元/单位;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及时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保证金收据,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建行兰考县支行 账 号:4100155851005020423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9时30分 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兰考县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13781162572
招 标 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栗先生 电 话:136034851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平女士 电 话:1810383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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