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2011]1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资金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首市大垸新镇码头保护区内; 建设规模:主体工程为三幢1-2层单体建筑,建设总面积为5007.92m2。其中监测中心1000m2,职工值班生活用房1283.14m2,综合培训楼2724.78m2;绿化面积约20000㎡ 园林绿化工程造价:约700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预计为2015年1月。 招标范围: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园林绿化、园建、照明以及园林配套水电安装等项目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①提供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②2011年、2012年、2013年未发生亏损; 3.4业绩要求: 2011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4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 3.5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1年12月25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项目经理资格: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临时需附继续教育证明)或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及劳动合同; ③项目经理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 ④2011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4日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 3.7其他要求: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 3.8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9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在投标前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申请人用CA锁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明确所投标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按要求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投标单位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网上支付指南)。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月6日上午9时00分前,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907号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地 址:石首市大垸新镇码头保护区内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湖北银行B 座7楼 邮 编: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沙 平 联 系 人: 何雄久、龚砚、苏恩华 电 话: 0716-7652118 电 话: 027-87816666-8408、8403、8401 传 真: 传 真: 027-8781466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57831705@qq.com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行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562557524480 行 号: 84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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