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川垣新区东垣九路道路与排水工程己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发改【2014】2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级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与概况:道路总长1673.36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横断面形式为:4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2.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民和县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参加投标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业绩考核手册等省外企业进青备案手续等原件、复印件在民和县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报名(原件退回,复印件存留在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民和县川垣新区 邮 编:810800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8697205876 招标代理机构:民和县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民和县住建局二楼 邮 编:8108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72-8520815 |